瀝青旋轉薄膜烘箱試驗所需儀具與材料:2.1 旋轉薄膜烘箱:烘箱具有雙層壁,電熱系統(tǒng)應有溫度自動調節(jié)器,可保持溫度為163℃±0.5℃,其內(nèi)部尺寸為高381mm、寬483mm、深445mm±13mm(關門后)。烘箱門上有一雙層耐熱的玻璃窗,其寬為305 ~380mm、高203~229mm,可以通過此窗觀察烘箱內(nèi)部試驗情況。最上部的加熱元件應位于烘箱頂板的下方25mm±3mm,烘箱應調整成水平狀態(tài)。 2.2 盛樣瓶:耐熱玻璃制,高為139.7mm±1.5mm,外徑為64mm± 1.2mm,壁厚為2.4mm±0.3mm, 口部直徑為31.75mm±1.5mm。 2.3 溫度計:量程0~200℃,分度值0.5℃。 2.4 分析天平:感量不大于1g。 2.5 溶劑:汽油、三氯乙烯等。 試驗步驟: 3.2.1 將稱量完后的全部試樣瓶放入烘箱環(huán)形架的各個瓶位中,關上烘箱門后開啟環(huán)形架轉動開關,以15r/min±0.2r/min速度轉動。同時開始將流速4000mL±200mL/min的熱空氣噴入轉動著的盛樣瓶的試樣中,烘箱的溫度應在10min回升到163℃±0.5℃,使試樣在163℃±0.5℃溫度下受熱時間不少于75min。瀝青旋轉薄膜烘箱試驗步驟及所需儀具總的持續(xù)時間為85min。若10min內(nèi)達不到試驗溫度,則試驗不得繼續(xù)進行。 3.2.2 到達時間后,停止環(huán)形架轉動及噴射熱空氣,立即逐個取出盛樣瓶,并迅速將試樣倒人一潔凈的容器內(nèi)混勻(進行加熱質量變化的試樣除外),以備進行旋轉薄膜加熱試驗后的瀝青性質的試驗,但不允許將已倒過的瀝青試樣瓶重復加熱來取得更多的試樣。所有試驗項目應在72h內(nèi)全部完成。 3.2.3 將進行質量變化試驗的試樣瓶放入真空干燥器中,冷卻至室溫,稱取質量(m2),準確至1mg。此瓶內(nèi)的試樣即予廢棄(不得重復加熱用來進行其他性質的試驗)。本試驗方法是按照國家標準瀝青試驗規(guī)程進行的標準試驗方法